2011高普考打算變革-年考2次、綁約3

 

未來打算~

 

考選部次長董保城在上周的全國人事行政會議,提出公務員考試變革方向,但要修法通過才會實施;

 

公務員高普考擬大幅增額,從每年考1次改成考2次,綁約1年延長為3

 

以後地方特考多數名額挪給辦兩次的高普考,董保城指出,高普考不分區,依類科填志願統一分發,錄取標準一致,再無「高分落榜、低分錄取」的問題。

 

類似的地方特考,則轉型為只限偏遠及離島地區舉辦、綁約6年,考題將融入地方特色,有利留住本地考生在家鄉服務。

 

 

目前~

 

目前高普考先考,報名時不用先選分發區,錄取後再依成績填志願,統一分發到中央或地方機關。若落榜或分發單位不理想,很多人轉考地方特考,兩種考試的重疊性很高,例如97-99年高考三級及地特三等的考生,就超過6成重複報考。

 

因此,地方特考的用人機關常抱怨錄取的是「二軍」;且由於綁約長達6年,很多人只是看中公務員這個鐵飯碗,不想久居太偏遠的地方,於是抱著「考上再說」的心態,任職後騎驢找馬,設法重考跳到更好的職缺,地方政府依然留不住人才。

 

現行地方特考分為15個錄取分發區,分區考試,很多考生會同時報名多個分發區,再選擇較冷門的地方去應考,但往往大家「有志一同」,冷門考區的錄取分數反而衝高,很多考生最後高分落榜。

 

而原本較熱門的地區,考生卻以較低分數錄取,發生「高分落榜、低分錄取」的弊端。(整理自2011.12.11聯合報/台北報導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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